为推进食品安全法正确有效实施,推动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于5月9日正式启动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
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颁布实施,并于2015年进行了全面修订。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9年、2011年和2016年分别开展了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
为全面检查法律实施存在的问题,此次执法检查采取赴地方检查与委托省级人大常委会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组将赴黑龙江、上海、江西、河南、广西、甘肃等省(区、市)开展实地检查,并委托天津、辽宁、安徽、湖北、贵州、青海等省(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